close
<h1>〈獨家〉部落格寫「不推」被告! 網友買靴驚魂</h1>
TVBS更新日期:2011/05/16 19:38

有民眾在網路上買到瑕疵品,在自己的部落格貼 文章,分享「吃虧」經驗,卻引來業者不滿,揚言要提告毀謗,投訴民眾認為,他的新靴子穿不到10次,鞋底開口笑,批評賣場有瑕疵品不負責任,業者卻反查他 的部落格,直指這篇文章影響到他的生意,要求儘速撤文,否則讓他吃官司,這篇分享文,則是引起PTT網友力挺,大夥質疑,難道說實話,也要被告嗎?

新鞋穿不到10次就開口笑,李小姐在私人的部落格貼分享文,說賣家對「瑕疵品不負責任」,卻引來業者不滿,揚言要告他毀謗。

當 時,李小姐一發現短靴的鞋底掀起來,跟業者反映,已經超過7天退貨期,李小姐就要求能不能在他「下次購物」給折扣,對方拒絕。4月15日他貼文說「不推」 這個人氣賣場,文章點閱率超過6千600次,過了快半個月,賣家突然在李小姐的部落格貼文「提醒」,說這篇文章損害商譽,限他3天內撤文否則提告。

買到瑕疵品寫文章批評,難道不行嗎?還被賣家盯上,到底批評跟毀謗的界線要怎麼分,律師認為,「瑕疵品不負責任」這一句是主觀評論,不是捏造是「批評」,也不是情緒性辱罵,對方告不了,如果寫「假貨」 或是魚目混珠,才可能涉及法律責任。

被點名的這個網拍賣場,人氣很夯,正面評價有2萬多筆,業者認為,李小姐雖然是在個人部落格發言,但已經影響生意,不少網友也因為看到這篇「分享文」,開始質疑賣場品質,引發困擾。

PTT網友則認為,難道買到瑕疵品說實話也會被告,網購市場不斷成長,批評的界線拿不定,類似糾紛恐怕會越來越多。

那篇文章: http://goo.gl/gCfQ2

賣家回覆: http://goo.gl/Ub4O6

網路購物雖然方便,但陷阱多,把握停看聽原則,小心上當。祝大家購物愉快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芹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